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
受託人房地沒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血滴子 加盟店血滴子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接受委託人 牛被殺 之委託仲介銷售下列不動產,經雙方同意訂定本契約條款如下,以資共同遵守:
第一條 委託銷售之標的
所有權人 |
縣 市 |
市區 鄉鎮 |
段 |
小 段 |
地 號 |
都市計畫使用分區(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) |
面積 (平方公尺) |
有無設定他項權利、權利種類 |
有無租賃或占用之情形 |
權利範圍 |
○ |
○ |
○○ |
○ |
○ |
○ |
○○○○○○ |
○○ |
○○○ |
○ |
○ |
一、土地標示(詳如登記簿謄本):
二、建築改良物標示(詳如登記簿謄本):
所有權人 |
縣 市 |
市區 鄉鎮 |
路 街 |
段 |
巷 |
弄 |
號 |
樓 |
建築物完成日期 |
|
面積 (平方公尺) |
建 號 |
權利 範圍 |
有無設定他項權利 |
有無租賃或占用之情形 |
○ |
○ |
○ |
○ |
○ |
○ |
○ |
○ |
○ |
○ 年 ○ 月 ○ 日 |
主建物 |
○ |
○ |
○ |
○○○ |
○ |
附屬建物 |
○○ |
||||||||||||||
共用部分 |
○○ |
○ |
○ |
三、車位標示(詳如登記簿謄本):
本停車位屬□法定停車位□自行增設停車位□獎勵增設停車□其他__為地上(面、下)第__層□平面式□機械式□坡道式□升降式停車位,編號第 號車位。
(無車位則免填)
第二條 委託銷售價格
委託人願意出售之土地、建築改良物總價格為新台幣捌百壹拾萬元整,車位價格為新台幣 元整,合計新台幣 捌百壹拾萬 元整。委託售價得經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以書面變更之。
第三條 委託銷售期間
委託銷售期間自民國 99年 5月 5日起至 99年 8月 4日止。如受託人(仲介公司)在此期間內收受定金,有效期限自動延長至不動產買賣契約簽訂日。
第四條 服務報酬
為成交總價的百分之四,於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時,以現金一次付清。
第五條 得為代理
委託人同意受託人(仲介公司)得為買賣雙方之代理人(雙向代理)。當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時,受託人(仲介公司)即為買賣雙方之代理人。可全權收受定金及安排買賣雙方簽約。
第六條 特別約定
l 第四條改為:為成交總價的百分之四,圓滿完成全部交易流程後,以現金一次付清予乙方。
l 賣方要求須以銀行履約保證辦理。
l 民國99年5月6日雙方同意將賣方服務報酬變更為成交總價的百分之三。
第七條 委託人終止契約之責任
本契約非經雙方書面同意,不得單方任意變更之;如尚未仲介成交前因可歸責於委託人之事由而終止時,委託人應支付受託人百分之四的仲介銷售服務費用。
第八條 違約之處罰
一、委託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視為受託人已完成仲介之義務,委託人仍應支付第五條約定之服務報酬,並應全額一次付予受託人:
(一)簽立書面買賣契約後,因可歸責於委託人之事由而解除買賣契約者。
(二)委託期滿後三個月內,賣方和仲介公司曾經介紹之客戶或其配偶、三親等之內的親屬成交者,均視為仲介公司已完成受託任務。委託人仍應一次全數付清服務報酬予受託人(仲介公司)。
第九條 廣告張貼
委託人 V 同意 不同意受託人於本不動產標的物上張貼銷售廣告。
第十條 通知送達
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所為之徵詢、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,如以書面通知時,均依本契約所載之地址為準,如任何一方遇有地址變更時,應即以書面通知他方,其因拒收或無法送達而遭退回者,均以退件日視為已依本契約受通知。
第十一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
本契約之附件一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。本契約壹式貳份,由雙方各執乙份為憑,並自簽約日起生效。委託人簽章前已詳閱契約內容,並已核對承辦人之資料身份無訛。
立契約書人
受託人
名稱:房地沒 血滴子 加盟店─血滴子不動產仲介經
紀有限公司
地址: 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電話: 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統一編號: 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黑 包藏 印 |
血滴子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 公 司 |
法定代理人 黑包藏
姓 名:
白 禍 心 印 |
承辦人
姓 名: 白禍心
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: 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經紀人
賈善人 |
姓 名:
牛 被 殺 印 |
委託人
姓 名: 牛被殺
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: 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電話: 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地址: 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中華民國 99 年 5 月 5 日
為保障交易安全,請指名使用總公司特約地政士(代書) 辦理登記
各加盟店皆為獨立公司
ps.附件:不動產說明書(從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