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子兵法謀攻篇:「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」
知道在什麼條件之下才可以開戰,什麼條件之下不可以開戰,才能夠獲得最後的勝利。
第十九章 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
放下電話,我坐在書桌前沙盤推演:現在,我想要一次解除三方契約,對方卻要先解除我與買方的契約。如果,我先解除了與買方的契約。買方取回專戶中的五十萬元之後,仲介公司又強硬起來,獅子大開口重新談判。我手上最後的武器—─開記者會,頓失訴求。因為,我和買方已經和解了。他們將對外宣稱:「五月二十日,天興銀行貸款早已核准之事,為買方個人行為。與仲介公司無關。並且,賣方和買方已經和解了。」那時,如果我求償十萬元,仲介公司反過來可以向我求償服務費—─成交總價的百分之三,二十四萬一千五百元。將來進入司法程序,買方、賈代書、甄代書甚至總公司田主任都有可能變成法庭上的證人。我毫無勝算。這是對方以退為進、攻守兼備的極高明策略!
我拿出卦籤,將心思放空。卜問:向仲介公司求償的結果?所卜出之卦為“風天小畜”—─這是一個描寫旱災的卦。卦辭翻成白話:「從我們國都的西郊起,天上烏雲密佈,雨卻始終下不來。」
我要求的補償,是否就如卦辭中的“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”呢?
我仔細分析每一層面:我在對方的佈局中辛苦作戰。他們掌握主動權,我處於被動──戰場形勢不利。
對方五人圍攻我一人,還有總公司的龐大資源作後勤支援。律師在七月七日的談判中又和我發生了誤會──敵我人數之眾寡不利。
如果要進行訴訟,判決結果最快一年以後才會出來。我還有三百多萬的貸款和利息要償還──時間不利。
我雖蒐證到天興銀行貸款早已核准的通話錄音,卻拿不到書面證據。證據力明顯薄弱──證據不利。
我雖出奇兵,假裝要開記者會佯攻。對方的應對能力,更確定他們是高手中的高手—強弱不利。
一場沒有勝算的持久戰,太多變數─變數不利。更是大大不利!
在考量形勢、眾寡、時間、證據、強弱、變數等六大不利因素之後,再與“風天小畜”這卦一比對。心中已有了方向:三十六計──走為上策。下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安全地撤退,才能避開敵軍追擊呢?
七月十二日星期一,交易第六十七天。從七月七日和對方見面後,又過了五天,談判陷入膠著。我耐心等待,靜觀其變。雖有錄音證據,卻留中不發,只守不攻。
今天甄代書沒來電,我也沒打電話。這幾天,他們必定焦躁地尋找記者會的新聞!
七月十三日星期二,交易進入第六十八天。早上九點五十分甄代書來電,他一掃陰霾,語氣輕鬆:「嘿!牛先生!我是甄代書。」
我說:「您好!」他們已知我是空包彈,確定我不會開記者會了。
他語氣輕快:「早!早!早!那天我傳達買方和白店長的意思。您有沒有問過律師?現在有沒有決定呢?不好意思!」
我說:「我們應該在電話裏先談好,再見面!」
他問:「我已經傳達了他們的建議。您這邊打算用什麼方式呢?」
我說:「在不動產交易市場中,這交易也不是一筆很大的數字。不必分兩階段解約,我希望三方一次解除契約。」
他說:「因為有不同的契約…」
我說:「上次他們傳來的解約協議書,是要三方一次解。我建議,有關請代書、律師等額外支出──」
他直截了當地說:「他們就是不想給啊!」
我放低姿態:「你聽我講嘛!額外支出的補償,不用名義。我給一個帳戶,他們把錢匯進來,我就在協議書上簽字。」
他說:「那他們不願意呢?重點是他們不願意呀!」
我說:「這個部份──」
他說:「那一張傳真給你的協議書已經失效了。你懂嗎?」
我說:「為什麼?」
他說:「那只算是個邀約啊!他們又改變了邀約,那就不算數了。那只是一份意向書。你懂我的意思嗎?」
我停下來,不知該如何談下去。
我失望地說:「失效了嗎?」
他說:「當初他們提出了一個邀約,但是你又有不同的看法。」
我說:「那也不盡然是不同的看法。」
他說:「已經超出他們原本的期待了呀!那就不算數了。」
我說:「我所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!」
他說:「沒有什麼合不合理的!那一張已經不算數了。」我說:「在我寄出存證信函之後,你曾問呂代書要不要精神撫慰金…你們有表示過嘛!我才順著你們的意思提出的。」
他說:「不是!不是!現在要重新談的議題有三個。一個是買賣雙方解除契約。一個是仲介服務費。一個是你所謂的補償。這三個是要綁在一起談的。」
我驚訝地說:「變得那麼快呀!」
他說:「三方應該坐下來,好好談一談!」
他說:「在電話中先談出初步結果,再見面,才不會勞師動眾!」
他使出殺手鐧:「他們也可以把房子買下來呀!」
這幫人原來不是真的要買屋呀!他們從頭到尾的所做所為──停頓交易、製造爭議,都為了最後進行殺價。見我放話要公諸媒體,又改口要把房子買下來。這就是買方常常掛在口上的:「可買、可不買。」他們伺機而動,「合於利而動,不合於利而止。(孫子兵法九地篇)」假買屋,真敲詐。
我說:「要談就在總公司談。假如臨時又更換地點,我們就不談了。」
他說:「總公司天天都有教育訓練,不方便啦!」
出了問題,總公司就要切割的乾乾淨淨!我腦海中又浮現光鮮亮麗的招牌和電視中溫馨感人的廣告詞。
我說:「在別的地點談,我有安全顧慮!」
他說:「那就由你來找會議地點。」
我一聽這話,暗自竊喜:「好!」就掛了電話。
山窮水盡疑無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!甄代書忙裏出錯,並且錯得正是時候。竟然敢讓我來選擇戰場!既然要我找地點,就到議會開協調會吧!他們作夢也想不到我會選在議會。
「哈!哈!哈…」我樂不可支,快快收下這個大禮。捧腹大笑,笑到腰都伸不直了。
霎時,全身每一個細胞,都像吃了威而鋼,精神百倍。我拿起電話,以流星趕月之速撥通議會總機。請總機小姐幫我轉到A議員的辦公室,聯絡上B主任後,提出請A議員幫我開協調會的請求。我將案情快速陳述一遍之後,接著把簡要的書面資料先傳真過去。
第二天上午,依約帶了相關資料,到A議員的辦公室見B主任。匆匆趕到議會時,才發覺忘了帶錄音光碟。B主任聽完我的陳述。在進一步瞭解案情後,獲得了他們的協助。A議員願意出面開協調會。
B主任提出兩個開會時間:七月三十日和八月二日,請我選擇其中一天。我告訴B主任,我必須先問過律師與代書。
在辦公室,我們的交談中,不時有民眾來電。他總是耐心、禮貌地應對。我深深感受到:服務民眾是非常辛苦的工作。有了A議員的幫助,心頭輕鬆了許多!
回到家中,先打電話向呂代書敲時間。那兩天她都可以配合。接著,再和唐律師約時間。唐律師八月二日要出庭,七月三十日可以參加。
結束通話前,唐律師問:「那天會開記者會嗎?」
我說:「不開記者會,只開協調會!」
隨後,我立刻去電B主任,回報參加協調會的時間。他說:「七月三十日那天議會很忙,八月二日那天時間比較寬裕。」
我陷入兩難:「八月二日律師要出庭,我希望律師能參加。」
最後,我們約定在七月三十日下午兩點半在議會開協調會。
掛了電話,總覺得應該選八月二日──議會不忙碌的那一天。但是,沒有律師參與又十分不妥。
七月十五日星期四,交易第七十天。下午三點過後,我打電話到A議員辦公室,剛好是B主任接電話:「A議員辦公室,您好!」
我說:「我是牛先生。」
B主任說:「牛先生!我現在正為您的案子,通知相關人員。我跟您講一下開會的地點,七月三十日在議會六樓第八會議室。您到議會之後,先去換個證件,再到會議室。」
我說:「非常感謝!下午,請律師擬了一份我方版本的三方協議書。假如您想過目,我就傳真過去。」
B主任說:「沒問題!」
我說:「雖然有對方舞弊的證據。我只會提出補償的要求,不會堅持到破裂。我還是願意和對方達成協議!但是有一個重點,就是他們扣住了我的權狀和相關文件。我擔心在簽署解約協議書之後,他們仍然以各種手段讓我無法賣屋。」
B主任說:「我會注意這一點!協調會那天,有兩個單位會出席。一個是消保官,另一個是主管單位地政處的官員。我正在聯絡他們!」
我說:「辛苦了,非常感謝!拜拜!」
我很想知道:總公司會派誰來參加協調會呢?田主任還會來嗎?
結束通話,先打電話通知唐律師:「七月三十日下午兩點半開協調會,地點是──」
唐律師說:「那天要開庭,不能去!我記錯了時間。」
我說:「那我怎麼辦呢?」
唐律師說:「沒關係啦!你們去就好了。有議員在場,我相信他們對這方面也很瞭解。我…」
我說:「能不能請另一位律師過來?對方的態度瞬息萬變,我無法預料他們會怎麼做。假如,臨時要簽署法律文件,我怕再次落入文字陷阱。希望你們能有一位律師過來!」
唐律師沒回答。頓時,我陷入愁雲慘霧。
我說:「對方是身經百戰的高手,他們的策略變化之快速、出手之精準,在在都出乎意料。我沒有把握全身而退。我要防備撤退時的追擊。他們可能在法律文字或技術細節上搞鬼。太厲害了!每一個對策,都被他們化解。我最大的困擾,就是不知道他們要出什麼招?他們運用孫子思想中的三個重要觀念。第一個觀念就是像常山之蛇:靈活地首尾呼應。第二個觀念是因敵制勝:他們針對我的做法,快速形成精準的化解對策。第三個觀念是踐墨隨敵:他們緊緊跟隨我的腳步,不斷地出招。他們精通孫子兵法。這是我需要律師在現場的原因!」
唐律師說:「若堅持求償,最快的方式就是向買方提告;針對價金信託專戶中的五十萬元下手。」
我說:「我沒打算提告。弱點在對方手中,無法開戰。優先方案是全身而退。現在所有的動作,都是以安全撤退為目標。協調會上會再提合理補償,只提出而不堅持。我真的希望您能參加!」
唐律師娓婉地說:「可能會遲到。」
我說:「開庭幾點能結束?」
唐律師:「不確定。」
我說:「那就沒辦法參加了。B主任正在通知與會相關人員。拿到正式的協調會通知後,還是會傳真一份給您。」
臨陣少了一員大將,叫我如何應敵呢!
我不死心,說:「他們的陣形變化的太快速了;甄代書曾傳來一份三方解約協議書,現在又不承認了。若您不在場,在法律專業部份,我無法應對這麼快的變化。」
唐律師說:「嗯…」
我說:「您不能來。洪律師可以參加嗎?」
唐律師說:「那天洪律師和我一起出庭。」
我說:「你們還有其他的律師嗎?」
唐律師說:「我再問問看?」
我只好說:「謝謝!再見!」前兩天才眉開顏笑;頃刻之間,手足無措!
陣前換將是件危險的事,我卻是無將可用。當初就是簽錯了契約,才惹上一身凶險。再錯一次,豈不在千辛萬苦後,再下一次十八層地獄嗎!
傍晚五點,我又打電話到律師事務所。剛好是唐律師接電話,我說:「你們一定要安排一位律師來。」
他說:「等一下!洪律師要和你說話。我轉過去。」
不多時,洪律師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過來:「牛先生!什麼狀況?」
我說:「有一位議員要幫我們開協調會。七月三十日下午兩點半在議會;議員、官員都會到場。希望你們能参加。對方是高手,不想再和他們玩了。」
洪律師靜靜聽完,用很嚴肅的語氣問:「你的立場是什麼,以及當天你會做什麼動作?」
我說:「我的立場是解除契約,目標是全身而退。」
他問:「我瞭解你的目標了。我想確定你當天會做什麼動作?」
我說:「我會提合理補償,但不堅持。他們不同意,就無條件解除契約。」
我還是沒聽懂。他追問:「你會找記者來嗎?」
我說:「不會!不會!」
我說:「為什麼不開記者會呢?前天甄代書打電話過來,表示他們也可以把房子買下來。針對開記者會的事,他們的最新對策已經出來了。假如我開了記者會,他們就叫買方真的把房子買下來。反過來告我毀謗!對我來說,是另外一個災難的開始。我不會開記者會的!我評估過,爭取那十萬元,要付出的風險和代價太大。已經放棄了!」
他說:「和上一次不一樣的地方,是你不要求合理補償了!」
我說:「是的!目前我想撤退,對方也想撤退。」
他問:「為什麼要選在議會開協調會?」
我說:「我曾提出要在總公司,他們不肯。其他的地點,有安全顧慮。我不可能帶著律師和代書到不安全的地點。所以,選在議會!」
他說:「那天的會議中,你叫警察來,我完全不知道。這會讓對方以為是我教你出的招,他們會把帳算在我頭上。牛先生!律師不是讓你用來背書的,是來協助你的。假如,議員找記者來呢?」
我說:「不會!議員要開的是協調會。不是記者會。」
他說:「你要的三方協議書版本,我們可以寫給你。但是,要我們參加協調會,我們要考慮。」
我說:「假如你們擔心,可以在會場外。只怕不好意思。」
他說:「我也接過很多議會的協調案,律師不是在外面等啦!請律師在外面等,也沒有機會即時改正書面的文字。我們可以協助你的方式,就是由我們自己開一個會,讓律師表達你的立場。再看看對方的立場?你也知道我發起脾氣來會很凶的!假如,協調會那天我和議員的意見不同,“槓”起來了。你會無法下台!」
最後,他說:「既然,你自己找了議員。他也會從法律層面來幫助你。假如,議員的協調不符合你的利益,或不符合我們律師應該協助你的立場。我會和議員“槓”起來的!希望你能聽議員的話,看他怎麼樣幫你協調。我能替你做的,就是把書面的文字傳真給你,請議員促成書面文字的內容……」
洪律師重複強調會和議員“槓”起來。
我說:「你們不方便,沒關係。但是,我真的沒有在耍你們。」
他說:「我相信你沒有和律師合作過的經驗。不要讓律師有那樣的感覺!」
我的確沒有打過官司。我說:「已經充份瞭解你們的想法了。不好意思!不好意思!再見。」
律師不能出席,如同兩輪的戰車,少了一個輪子!大夢方醒。我回頭一想:在第二回合的激烈交鋒之中,我已折損兩員大將而不自知。
大勢不妙!軍情緊急,我軍汲汲可危!
我十萬火急去電B主任:希望將協調會改為八月二日;議會不忙碌的那一天。
B主任說:「開會通知已經全部傳真出去。來不及了!」
我兩頭落空,呆若木雞。